回答:
如果在投资人和配偶在取得有条件绿卡之后去除条件之前离婚,投资人的前配偶仍可以列入申请,以便解除条件转为永久绿卡。前配偶也可以单独提交一份申请以解除其条件。EB-5签证原申请即已包括了所有作为副申请人的配偶和子女。如果投资人此时再婚,新配偶将不能列入投资移民申请中。但一旦投资人移除了条件成为合法的永久居民,即可以为新配偶单独提交一份I-130移民申请绿卡。新配偶何时能拿到永久居住权取决于该类别签证的积压程度。